總統彈劾案立院表決綠反對 藍白闖關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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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台灣立法院針對總統賴清德的彈劾案進行表決,因民進黨立委反對且未達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的門檻,最終藍白兩黨的闖關宣告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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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中華民國立法院在2026年5月19日針對總統賴清德進行了什麼重大案件的表決?
- A: 立法院會於2026年5月19日上午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的記名投票表決,原因是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藍白立委對賴總統啟動了彈劾程序。
- Q: 立法院於2026年5月19日進行的總統彈劾案表決最終結果為何?
- A: 表決於上午11時12分左右開始開票,因有7位立法委員未領票,且有超過31位立法委員投下反對彈劾案,導致藍白立法委員提出的總統彈劾案未達通過門檻而闖關失敗。
- Q: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提出並通過總統或副總統彈劾案的門檻為何?
- A: 立法院對總統或副總統提出彈劾案,必須經由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以及三份之二以上決議同意後,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進行審理。
- Q: 總統彈劾案在立法院表決時,需要多少位立法委員未投票或投反對票就會導致彈劾案無法通過?
- A: 根據現行立法委員席次與憲法增修條文的通過門檻規定,只要在表決過程中有38位以上的立法委員未領票投票或投下反對彈劾案,彈劾案就不會獲得通過。
- Q: 總統彈劾案經立法院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後,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彈劾案才算正式成立並解職?
- A: 彈劾案進入憲法法庭審理後,必須獲得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後彈劾案才算正式成立,被彈劾的總統或副總統將隨即依法遭到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