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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債務糾紛擅查民眾個資133次 台中地政所課長遭起訴

原文タイトル

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民眾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業務,卻傳出有公務員利用職權私查民眾財產。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ニュース本文

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民眾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業務,卻傳出有公務員利用職權私查民眾財產。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說明,「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廖姓被告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檢方查出,廖姓課長2023年起在中正地政事務所任職,但為了解對方財產狀況以利進一步求償,利用職務上的地政整合系統查詢個人資料的權利,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或申請就擅自查詢,違法收集相關個資,後來該民眾提出檢舉,才讓事件曝光。 民眾認為,「這樣子當然是不好,很不OK呀,有糾紛的話建議還是照正常管道走。 」民眾表示,「2個人講的事情沒辦法,不應該去查你底細,私下糾紛2個人講好就好。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本案由政風系統主動調閱系統,確認該名課長確實有查閱,由政風人員陪同前往地檢署自首,也確認並無將個資外流,或移作盜用營利之用。 台中市地政局長曾國鈞回應,「該民眾不還給該課長,不還給他就去追蹤,看他財產還在不在。

我們會處理,看怎麼樣我們會來處理。 」該名課長目前仍在原職務,台中市政府政風處與相關單位已召開緊急會議,將依調查結果與涉案情節,研議後續適當的行政懲處,並加強地政系統的稽核機制,防止類似公權力濫用事件發生。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民眾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業務,卻傳出有公務員利用職權私查民眾財產。

F1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公視新聞網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F2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公視新聞網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說明,「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廖姓被告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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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廖姓課長2023年起在中正地政事務所任職,但為了解對方財產狀況以利進一步求償,利用職務上的地政整合系統查詢個人資料的權利,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或申請就擅自查詢,違法收集相關個資,後來該民眾提出檢舉,才讓事件曝光。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公視新聞網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民眾表示,「2個人講的事情沒辦法,不應該去查你底細,私下糾紛2個人講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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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と意味

133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民眾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業務,卻傳出有公務員利用職權私查民眾財產。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一名廖姓課長因為與一位林姓民眾有債務糾紛,為了掌握對方財產狀況,濫用系統權限查詢對方的地籍、土地地號與建號等資料,次數高達133次,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說明,「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廖姓被告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3092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