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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士林、北投區市議參選人賴苡任今日(23日)針對竹北市福興公園、縣福園公園的改建爭議提出質疑,指出這兩座公園的部分設施於民國111年(2022年)才剛完成改善工程,至今未滿四年,竹北市公所卻分別投入1,598萬元及2,798萬元進行第二期改善與全面翻新,質疑是否涉及重複建設以及公共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並要求竹北市長鄭朝方公開說明。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竹北市公所於2025年11月啟動福興公園第二期改善工程,編列1,598萬元預算,用於改善入口廣場、步道、照明及公廁等設施;2026年1月則投入2,798萬元全面翻新縣福園公園,針對空間配置、安全性和景觀進行優化。
賴苡任表示,根據民眾陳情及其所取得的相關資料,內政部曾在民國110年(2021年)透過「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福興公園與縣福園公園的改善工程,總經費達70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560萬元、地方自籌140萬元,該工程已於民國111年3月完工。如今部分設施再度面臨拆除或改建,他質疑:「才剛驗收沒幾年,為何又要拆掉重做?」
賴苡任進一步指出,其所取得的函文資料顯示,新竹縣政府曾提醒竹北市公所以修繕為原則,避免重複建設;同時,內政部也針對縣福園公園涉及中央補助設施的拆除問題提出正式意見。目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網仍可查詢到「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的相關補助執行要點。
因此,賴苡任要求鄭朝方市長清楚說明:為何在民國111年才完成的設施,不到四年就再度進行改建?若內政部因設施拆除而要求追回補助款,竹北市公所是否已經繳回?若已繳回,金額為何?此外,福興公園第二期工程(1,598萬元)與縣福園公園(2,798萬元)的具體施工項目、拆除範圍與實際支出內容,也應向市民完整公開。
不過,竹北市公所先前對外說明,縣福園公園原有設計較為封閉,存在照明不足、視覺死角及治安疑慮,因此希望透過翻新來改善環境安全;至於福興公園第二期工程,則是針對尚未整建的區域、步道、公廁及照明進一步優化。
賴苡任強調,公共建設當然可以持續改善,但一旦涉及中央補助款、既有設施的拆除,以及數千萬元的追加投入,就有責任接受全民檢視。他呼籲鄭朝方市長針對工程的必要性、經費流向與補助款處理情形,逐項做出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