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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藥署今(11)日公布邊境檢驗最新不合格品項,共有13項不合格,其中1批由輸入業者「裕尾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日本嬰幼兒米果,檢出重金屬鎘每公斤0.067毫克,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鎘於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限量為每公斤0.040毫克,這批日本的嬰幼兒米果必須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針對「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此次食藥署在邊境檢驗不合格品項包括:中國大陸出口的杯蓋、中國大陸出口的小熊盤、中國大陸出口的砧板、印度出口的香芹粉、越南出口的白米、日本出口的水雲、巴基斯坦出口的綜合香料粉、中國大陸出口的餐盤、越南出口的花生醬等。
其中有多項自中國輸入的食品容器具,檢出螢光增劑及蒸發殘渣不合格,必須退運或銷毀。 1批是由輸入業者「登峰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中國杯蓋,檢出螢光增白劑,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紙類-螢光增白劑為不得檢出。 另外2批是由輸入業者「寶興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報驗中國砧板,以4%醋酸於95℃放置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檢出蒸發殘渣73 ppm及103 ppm,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丙烯為原材料的塑膠類,以4%醋酸於95℃放置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 食藥署針對「登峰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及「寶興行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調整為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