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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隱匿不報讓台灣人多吃兩個月毒油! 大宗食用油大廠中聯油脂被查出其黃豆原料油含有「苯駢芘(BaP)」超標的致癌物,但是中聯油脂與泰山公司等高層得知超標後,中聯高層惡意蓋牌、並未自律下架,甚至在第一線員工早在 4 月反映「豆子爛爛的」、「調起來黏糊糊」後,中聯卻仍持續出貨。 檢調拖到7月才展開大動作搜索,包含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前泰山總經理沈怡君等 4 名核心高層因涉嫌滅證與串證,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結果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在調查過程中,披露國營事業台糖公司早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進行採樣、5 月 15 日確認該批向福懋油購買、委由中聯代工的原料粗油,其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高達 14.7 ppb(法規標準通常為 2 ppb)。 但是台糖身為公營事業,不僅沒有盡看守人民健康之義務,竟然選擇「退貨拒收而不通報」,進而引發在野黨及社會輿論撻伐,年底選舉在即,中央政府與公營事業為了替民進黨維持形象,不顧人民健康涉嫌隱匿、包庇毒油。
國民黨立院黨團與多位政治人物質疑,台糖作為國營事業,食安法第 7 條本就明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含原材料及半成品)有危害衛生之虞時必須通報主管機關,例如先前民間廠商(如南僑)因原料油異常未通報就遭重罰 300 萬元,但台糖的隱匿不報卻被經濟部「護航」不必通報,根本是雙重標準、包庇吃案。 終於看到司法界的清流出現民進黨執政十年最不讓人民信任的,司法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毒油事件即使已在偵辦,始終讓人民不敢有期待。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雷聲大雨點小」,早已是民進黨執政十年,人民對不立於執政黨案件,司法裁決的刻板印象,但司法界終究還是有人按耐不住、不畏得罪當權者而站出來仗義執言。
台糖公司隱匿不報主管機關這件事爆發後,經濟部竟然聲稱「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立即表示:「通報不是行政機關的恩惠,是法律明定的義務。 」更進一步直言:「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 」其實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的一番話,看得出來不僅是針對經濟部護航台糖苯駢芘超標未通報這件事,也包括對賴政府上台這兩年來,行政院與總統府透過不副署法律案、未依三讀條文編列預算或以行政裁量權限解釋法律,質疑賴政府以行政權架空立法權之批判。
過去兩年,賴政府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定法案(如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等),行政院長以未副署或認為窒礙難行為由,引發憲政爭議,遭批評形同以行政權拒絕執行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 另外,部分針對網路影像或特定言論的查辦行動,也被社會質疑行政部門擴大解釋相關法規(如社會秩序維護法或防制詐欺與深偽法規),對台灣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人權,產生不當干擾。 所以這時候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冒著得罪當道、影響仕途的風險,敢站出來為人民發聲,當然會贏得民眾的掌聲。 公營事業淪為酬庸、弊案連連! 人民何堪?
民進黨執政之後,從「台糖」、「台肥」、「台苯」、「台電」、「台鹽」、「台銀」、「台酒」、「台船」、「台鐵」...,只要是台字輩的,幾乎都成了政治酬庸的肥缺,許多都是豢養肥貓、政治酬庸、讓官員退休後頤養天年照顧自己綠營人的巢穴? 這些公營企業裏面的董事長、董事、獨董,成了許多是敗選綠營立委的療養院,有幾個是以專業能力任職的? 而上述9家台字輩的公營,除了「台酒」,每一家在民進黨執政十年都有重大弊案! 難怪台糖出事之後選擇蓋牌,被發現之後還有經濟部撐腰護航,簡直就是蛇鼠一窩、沆瀣一氣。 所以我們看到前台鹽實業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嫌利用「台鹽綠能」進行利益輸送與掏空公司,造成台鹽損失高達四億卻依舊可以交保。
所以我們看到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被依背信罪判刑輕判 9 個月,但是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需共同賠償台糖累積高達 1.8 億元的債務與利息,卻可以至今整整12年不履債也不必被管收。 最離譜的是,賴清德在2013年擔任台南市長時,曾為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涉及的弊案公開召開記者會,哽咽表示願以「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的清白」,稱吳若涉不法願退出政壇與辭職。 當年賴清德信誓旦旦以政治生命當賭注,如今吳乃仁不僅三審定讞判決有罪,吳乃仁至今卻可以以健康理由遲遲不必被管收。 更離譜的是,賴清德把當年的承諾完全視若無睹、毫無誠信,這樣的人卻當上總統,是所有台灣人的不幸! 這樣的政府不讓它下台,難道台灣人還要繼續製造罪孽把票投給它嗎? *作者為自媒體